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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
经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会议研究,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06年年会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主办,甘肃政法学院承办,拟将于2006年9月8日——13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年会的学术议题:商事主体法律制度研究
我国已修改公司法,商法学界对此已有较多研究。相比而言,对于合伙企业法、合作社法等则研究较少。因此,本次年会的学术议题确定为《商事主体法律制度研究》,并集中讨论以下四个问题:
1、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研究
2、合作社法律制度研究
3、公司重组中的法律问题
4、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的协调及其发展趋势
二、提交论文的具体要求
参加会议者应提交论文。具体要求是:
1、凡提交论文者,其主题需符合本届年会的学术议题。
2、凡准备提交论文参加本届年会的各位参会者,必须在2006年5月底之前将拟参会论文的题目以电子版方式或传真方式报送给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并务必随附您的详细情况介绍,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称、专业、年龄、详细通讯地址、Email信箱、联系电话(包括手机)、传真等,以确保随时与您联系。
3、各位参会者应于2006年7月15日前以电子版方式将您的论文发送给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以便年会承办方汇集论文并印刷成册。
4、2006年商法年会承办方的联系方式:
马建兵 办公室电话:0931-7602002(FAX) 3412591 手机: 13639315309
王英霞 办公室电话:0931-7602002(FAX) 3523695 手机: 13639315306
尚锡东 办公室电话:0931-7602002(FAX)
电子邮箱:shfnh2006@sina.com
shfnh2006@gsli.edu.cn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邮政编码:730070
三、青年优秀商法学论文评选
1、青年优秀商法学论文评选以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的名义举办。
2、凡45周岁(含45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从事商法的教学、科研和实践者(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
3、提交参评论文应注意下列事项:
(1)参评论文应于2005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含公开出版的杂志、以书代刊、论文集等出版物上登载的论文);
(2)参评论文的选题及于商法学的全部领域;
(3)参评论文应在5000字――20000字之间;
(4)参评论文应是独自完成的。
4、参评论文应于2006年5月30日前分别直接寄送每位“2006年青年优秀商法学论文遴选专家”,并在论文第一页注明“参评优秀论文”。寄送论文时,请附送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单位、职称(研究生,请注明是博士生、硕士生)、出生年月、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5、被评为优秀论文的作者将获得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颁发的优秀论文证书,并被邀请参加2006年会。
四、“2005年青年优秀商法学论文遴选专家名单”名单
崔勤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100720
朱慈蕴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法学院100084
石少侠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检察官学院100041
叶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贤进楼6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00872
赵旭东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100088
王晓川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100029
任尔昕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副教授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邮政编码:730070
本启事若与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的近期通知不符,以研究会的近期通知为准,欢迎向承办方联系人咨询。
请注意: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的网址已变更为:http://cn-commerciallaw.org.cn
甘肃政法学院
2006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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